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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配偶参加国际婚姻
婚姻移民签证签发
什么是国民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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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务大臣认定为抚养与公民的婚姻关系(包括事实婚姻关系)中出生的孩子的父母或母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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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民的配偶结婚而在韩国居留期间,配偶死亡或失踪,或其他不可归咎于本人的原因 被法务大臣认定为无法维持婚姻关系的人
签证发放条件
收到结婚和同居签证申请的驻外使领馆馆长将审查以下要求,以确定婚姻的真实性和正常婚姻生活的可能性。但是,请注意,在法务大臣决定的情况下,例如邀请人和被邀请人之间有孩子时,以下一些要求有豁免条款。
准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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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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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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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护照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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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护照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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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配偶婚姻背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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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或未婚证(※越南:结婚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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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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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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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语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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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梨U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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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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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证书(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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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登记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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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书(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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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关系证明(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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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婚姻指导课程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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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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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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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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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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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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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会背景及其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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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5年内您是否邀请过其他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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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婚姻资讯项目可以瞄准
寻求签证的外国人来自中国,如果您是越南、菲律宾、柬埔寨、蒙古、乌兹别克斯坦或泰国公民,请附上您的配偶(公民)已完成国际婚姻指南项目的证明或填写国际婚姻指南项目完成情况来申请签证邀请函上的号码。你应该。
国际婚姻指导项目拉姆伊苏脸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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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籍配偶所在国长期居留6个月或持赴第三国学习、派遣工作、约会的长期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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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配偶合法入境韩国、在韩国居留91天以上、并附有邀请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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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怀孕、分娩或其他认为需要人道主义考虑的情况
外国配偶的韩国语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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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初级1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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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完成韩国语教育(KIIP)2级或更高水平,相当于综合课程的初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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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或研究生院获得韩国语相关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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