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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邀请
邀请结婚移民的婆婆和子女
邀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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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移民韩国人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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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永久居民身份居留的婚姻移民(F-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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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婚姻移民(F-6)或婚姻移民永久居留权(F-5-2)获得公民身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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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韩国国籍、婚姻破裂后独自抚养子女的已婚移民
邀请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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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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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疾病或残疾
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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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移民的父亲或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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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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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婚姻所生的孩子
准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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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签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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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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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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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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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移民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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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人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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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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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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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非法居留/就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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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邀请人基本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居民登记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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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名下的家庭关系证明(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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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收养关系证明(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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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证明或生育手册(如果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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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配偶的结婚证书(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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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证明(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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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证明(如果适用)
请求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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