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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公民身份(入籍)
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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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5年以上
简化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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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韩国人结婚并在韩国居住2年以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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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配偶结婚3年后,在韩国居住1年以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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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本人原因,配偶、居民死亡、失踪、离家出走等,无法过正常婚姻生活2年以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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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或母亲是大韩民国公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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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国出生且父亲或母亲在韩国出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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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大韩民国国民的收养子女,并且根据大韩民国民法收养时已成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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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1.2岁配偶
特别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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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可以立即申请入籍而不受在韩国停留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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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国籍的子女(韩国第一代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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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未成年人:与公民(未成年人)结婚的外国人的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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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或未成年人:入籍公民的婚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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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贡献者:优秀人才
国籍取得程序
伴随采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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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韩民国民法规定的未成年人(未满19岁)的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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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韩民国民法未成年的外国人,其父亲或母亲申请恢复国籍许可时,可以一并申请取得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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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父母一起申请国籍的人,经法务部长官批准其父亲或母亲恢复国籍后,即可一起获得大韩民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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